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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公安局: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百零八条 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根据村民自治意愿,拟将户口迁入农村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向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入登记: (一)符合夫妻相互投靠的、未成年人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投靠父母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投靠成年子女的;由于您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况,暂不能将户口自城镇迁往农村,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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