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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475-8855023 邮寄地址:通辽市农牧局901室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8项问题。农药包装危废回收率低,2022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约200吨,回收率为零。督察组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棵树村、科左后旗巴嘎塔拉嘎查、扎鲁特旗乌额木其牧场、科左中旗巴彦塔拉镇发现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 | 责任单位 | 通辽市农牧局 | 整改目标 | 到2025年12月底,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 | 整改措施 | (一)按照《通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组织各旗县市区压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责任,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按照“村有回收站、镇有转运站、县有集中转运站”的要求建立各级回收站共4116个。 (二)按照《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组织各旗县市区压实享受补贴农户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责任,对田间地头农药包装废弃物未回收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三)组织各旗县市区结合玉米单产提升等项目区建设,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箱),及时回收项目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 (四)组织各旗县市区在现有农药经营门店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1591个。 (五)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引导,通过制作回收流程图、印发宣传单6000余份、入村宣传悬挂条幅12条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 | 完成情况 | 通辽市2025年度包装废弃物产生总量407.63吨,回收总量344.77吨,回收率达到8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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