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信息港

搜索
开鲁信息港 门户 身边动态 查看主题

关于开展开鲁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发布者: 今日开鲁 | 发布时间: 2023-11-25 12:25| 查看数: 755642| 评论数: 1|帖子模式

c2bcd03cb577b2724ed87ae5d9a7062c.gif
6fa453c17a38fb0d83f41dcf5e48c60f.jpeg

关于开展开鲁县城区道路交通

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停车秩序,切实解决开鲁县城区(包括新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时的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开鲁县城区(包括新城区)区域内重点道路、商业街道、公共广场、公园、市场、学校、医院及周边等区域范围。


二、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违法停放的废弃车、“僵尸车”及新车(二手车)等交易车辆;大型货车停放在城区及周边路缘石以上;

(二)涉酒、涉牌、涉证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不按规定站点上下乘客、违法掉头、随意变更车道、违法停车揽客等违法行为;

(四)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五)电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六)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或不在人行横道行走、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七)大型货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号牌污损、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

(八)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期间,对查处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通报至所在单位,同时在相关媒体上适时警示曝光;

(二)整治期间,对机动车违停行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采取严查严管,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做到“零容忍”;

(三)对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实施处罚。对妨碍、阻扰、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予以公开曝光。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开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24日


最新评论

温柔的海 发表于 2023-11-27 11:43:54

客服电话

0475-282895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微信公众号

nihao163k

APP客户端

Powered by mykailu.com! X3.4 Comsenz Inc. Theme by 网媒中心

特别声明:本站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与图片等内容;本站内容均来自个人观点与网络等信息,非本站认同之观点,我站不负任何责任。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nihao163k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