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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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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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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8 14: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通辽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张晓芳系通辽市开鲁县麦新镇人,自2020年5月10日起陪父亲在北京天坛医院就医,2020年6月25日父亲手术完成具备转院条件,我父女二人均持有北京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北京各疫情防控点核验我父女二人于6月25日乘火车返回开鲁县,并接受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集中、自费隔离,因父亲尚未完全康复需要到当地医院继续就医,目前开鲁县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必须集中隔离14天,且本人主动请求再由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一次核酸检测,当地有关部门给出:“核酸检测间隔期未满,不予检测......必须隔离14天......”,我想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1、核酸检测间隔期多久?2、为什么北京市相关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不被认可?3、集中隔离14天,集中隔离点为什么不具备基本的医疗条件,在隔离期间不给做核酸检测,若真的感染如何发现?4、集中隔离点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是否符合当地消费标准?5、如何保证集中隔离点的基本防护条件,如何满足基本的医疗救护需要?以上5点问题恳请领导抽时间予以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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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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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3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内蒙古通辽
已电话回复咨询人,并告知开鲁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咨询人需通过相关谘询电话向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详细情况,由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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