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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信息港》论坛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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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12: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开鲁信息港”论坛将为广大网友构建一个平等、互动、和谐、有人情味的交流平台,为了将这个属于网民自己的虚拟家园建设得更加完善,维护论坛的基本秩序,保障用户的权利和明确彼此的义务,特发布以下各条管理规定,请各位会员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不得利用本论坛发布、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包括发贴,ID,签名,头衔,头像,短消息以及一切利用本论坛传递的信息):
(一)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不文明用语,涉及人身攻击内容的;
  (十)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章会员名(ID)及会员资料设定
第二条 会员不得注册以下用户名,违者会员ID将被封禁或删除:
(一) 党和国家领导人真实姓名、字号、笔名等;
(二) 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三) 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四) 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如“版主”、“管理员”之类;
(五)不得以网站地址作为注册ID。
以上包括同音、谐音、拼音或翻译后的各种语言。
1、对于已经注册的会员,请与管理员联系,在一定时间内给予更改,否则做删除ID处理。
2、不得使用多个ID自吹自捧做软广告,违者将被警告,论坛管理人员可视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在论坛中公布其信息。
3、为避免引起管理上的误解,新注册ID,不能模仿论坛管理人员帐号,包括ID,头像,签名档等等。如有被管理部认定模仿论坛管理员ID,管理部将封禁该ID。如有模仿管理人员头像,签名档等情况,管理部将短消息其修改相应资料。拒不修改者,将由管理部直接修改或删除。
4、管理部经评估认为后注册的ID有刻意模仿其他网友先前注册ID(包括头像、签名档等)的情况的,可以做出封禁模仿者ID的处理。
5、经论坛管理部认定,凡属于涉及评价个人人身及其相关内容的ID名称及相关言论,涉嫌侵犯隐私权,相关违规帖子给予删除,其ID给予直接封禁处理。
6、如注册会员自身原因而导致自己ID被他人盗用,且被盗用ID有违反论坛规则的行为而被禁言或封禁等处理的,不予解禁,不予撤销处理。

第三条 会员可设置签名、头像、头衔、昵称等用户资料,设置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
对于会员资料违反本论坛规则的,或论坛管理人员认定其他可能有害于论坛的,论坛管理人员可发帖或短消息通知其限期修改,如到期后仍不符合规则要求的,管理员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修改违规用户资料。
如违规情节严重者,管理员可直接进行强制性修改;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封禁ID。
对于被修改后仍自行改回原资料的,论坛管理人员可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封禁ID。

第四条 头像和签名不得含有侮辱含义、政治色彩和暴力色情(包括含有色情成分或者意味)等等的文字或图片。违者一经发现,版主有权对违规头像图片给予强制清空。
1、使用链接图片的,同样受上面规则限制。以上行数限制包括空行。
2、签名中禁止出现网络赚钱、免费电影、免费图片的链接及二维码图片,禁止在签名中放置有弹出窗口的Flash动画,一经发现将封禁ID及删除所有帖子。
3、签名及头像中不能包含交易信息及各种网络销售链接(包括taobao链接)。
      注:交易信息,即为与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产品到货、产品报价、产品销售、促销优惠、商家实体店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信息,求购信息除外。
4、会员ID、头像图片不得出现有第三方网站信息,以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QQ、Q群、邮箱、二维码等信息)

第五条 会员可以上传或链接图片作为头像或签名,但不得使用任何国家领导人的图片作为头像或签名。
某些会员的头像或签名属于会员本人真实像片或由用户亲手制作、处理的图片,其他会员不得在未经原作者许可下擅自使用。
      论坛管理人员及论坛管理人员的头像说明属于论坛管理之需要保护范围,用户的头像不得出现“论坛管理人员”、“论坛管理人员”、“XXX区论坛管理人员”等易使人误解之字样。

第三章论坛发贴管理规定
第六条  会员在论坛内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下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会员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严禁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严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四、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严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六、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严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严禁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十、严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十一、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十二、严禁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十三、禁止未经论坛允许发布广告。
十四、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十五、严禁一帖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十六、禁止在短时间内连续翻出同一账号的多个帖子并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帖子大面积冲击等恶意翻帖行为。
十七、严禁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论坛利益的其他内容。
十八、严禁在非分类信息板块发布广告信息、联系方式、商家宣传资料、二维码等广告内容。
第七条对违反论坛言论规则行为的处罚
一、有以下行为的将对帖子进行删除。
1)张贴政治、黄色、反动等违反论坛规则的贴子,一律直接删除。
2)各主题版中无意义的贴子可以直接删除,也可以转到灌水区,由版主把握分寸。
3)灌水区无意义的贴子可以锁住,不允许再继续讨论下去,由版主把握分寸,版主还需要适当的引导一些贴子。
4)各主题版不能发表两个相同的主题帖,可以直接删除,也可以转到灌水区,由版主把握分寸。
5)禁止以任何形式宣传、发布非官方QQ、QQ群、微信号、外部链接与网址,包括图片中的网站名与网址。
6)非信息港合作商家,不可发布广告贴,各版块禁止发布带广告宣传性质的帖子,凡是含商品买卖、招聘、促销等内容,包括推广网游等软广告(但医药器械类等需审批的广告,任何版块都不得发布!),管理员及版主一经发现,第一次可酌情处理并站内提醒用户(恶意及违法广告除外),第二次再发错可直接作删帖处理。
二、有以下行为的将对ID或IP进行封闭。
1)在各各主题版发垃圾贴子,直接封ID,然后删除其在所有版块中发的垃圾贴子,包括灌水区。
2)在某主题版刷屏发灌水贴子,保留原帖,删除所发的重复灌水贴子。
3)经常在论坛作广告,令人生厌,发站内短消息警告,警告无效直接封ID,情节严重者封其IP。
4)发布张贴政治、黄色、反动等违反论坛规则的贴子的用户,一律封ID。

第四章其它
第八条  论坛划分为若干版块。版块的设立和调整由开鲁信息港管理组决定。
第九条  版块可以制定在本版块范围内施行的规则,但版块规则与本公约和论坛规则抵触者无效。
第十条 利用论坛程序漏洞进行破坏,将直接删除ID,封闭IP。利用bug投机取巧牟取利益等等的,将给予警告处分,没收所得。用户发现论坛的bug或问题,请尽快通知站长或是论坛管理员寻求解决。
第十一条 通过签名,发贴或其它形式散布恶意链接的,一经发现,直接删除相关信息并永久封禁ID。
第十二条 投诉及处理
(一) 用户对论坛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失职的投诉及对普通用户违规行为的投诉,请到“投诉建议”版面发帖进行投诉,不得在其它分坛发帖。如多次发贴不听劝阻的,论坛管理人员可转移或删除帖子,情节严重的可封禁ID。投诉时请说明投诉对象的ID、投诉理由、并提供有效的相关帖子链接及屏幕截图等确切证据。
用户对论坛版面建设、发展、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到“投诉建议”版面发帖提出。

(二) 针对一个投诉事件只能发一个相关投诉帖,如有对该投诉的处理结果不满或对该事件的讨论,请在该投诉帖内继续跟帖、回帖,但禁止投诉者(或其他ID)另开新帖针对同一事件进行反复投诉或发表讨论,否则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帖子。

(三) 开鲁信息港论坛管理部对投诉事件作出的处理即为最终处理决定,在作出最终决定后将不再接受对于该事件的再次投诉或上诉。
第十三条 本论坛保留对规则的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发表于规则修改前,与修改后规则相冲突的的帖子,将在新规则发布之后数天内删除,论坛管理人员应及时公布规则的变化情况,并可提醒用户,该提醒不属于警告性质,也不作为封禁ID的任何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及相关事项
  1.网友应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承担一切因自身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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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19:44: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内蒙古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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