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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请这些人立即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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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9 17: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通辽
开鲁县公安局通告

原内蒙古龙兴达汇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国资鼎信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员工及相关人员退缴通告:

2020年8月14日,开鲁县公安局对原内蒙古龙兴达汇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国资鼎信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对上述公司的涉嫌违法犯罪相关工作人员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进一步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原内蒙古龙兴达汇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国资鼎信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经理、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应将自己在内蒙古龙兴达汇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国资鼎信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绩效、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款项全额退缴至开鲁县公安局。

2、退缴款项前,需到开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510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核实需退缴款的金额。

3、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款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公安机关将依法、公平、公正办案,最大程度维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人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开鲁县公安局正告:原内蒙古龙兴达汇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国资鼎信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过的业务经理、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人员,要认清事实,主动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联络警官:侯警官、任警官

联系电话:0475-6212622转3510

               侯警官:16647359077

                            开鲁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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