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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63号令)第九条,暂住证更名为居住证,居住证申领业务办理条件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业务需要提供材料为: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提供以上材料之一即可。(开鲁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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