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鲁县诺远辰塑料制品厂滴灌带及水带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开鲁县诺远辰塑料制品厂滴灌带及水带加工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开鲁镇安达驾校路北西侧150米处 项目建设模及建设内容:造粒生产线6条,PE软管水带生产线4条,迷宫水带生产线10条,贴片生产线20条。年生产滴灌带20000卷,水带1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鲁县诺远辰塑料制品厂 联系人:于洪涛 联系地址:开鲁镇安达驾校路北西侧150米处 电 话:188 4759 5399 邮 箱:496980513@q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青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力城南区 48 栋 128 号 联系人:张立伟 电 话:14760683760 邮 箱:28249316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公示发布单位:开鲁县诺远辰塑料制品厂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