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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办法》(通人社办发【2024】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及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2月19日 二、申请地点: 常住地社区、乡镇劳动保障站窗口。 三、享受政策对象范围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申请领取补贴限期内确定为灵活就业形式,且无个体经营、企业吸纳、企业法人或高管等非灵活就业形式; (2)未被用人单位录用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3)2025年度申领期间未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历年来未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4)2025年度申领期间未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以及历年来未发生逾期未偿还行为的。 (5)历年未违规领取过各类就业补助资金的。 四、补贴内容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常住地不高于最低缴费标准的2/3进行补贴。 五、补贴期限 1、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即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如有档案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 2、在享受待遇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按当年实际缴费期限给予补贴。在享受补贴待遇期间因情况变化不再满足享受条件的,终止享受补贴待遇。 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为累计享受计算,享受一类社保补贴期满人员则不再享受另一类社保补贴政策。 六、申请地点及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任选其一)3份、社会保险缴费凭证3份。 2、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向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就业服务中心对招用人员身份、社保缴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 咨询电话:0475-6212701 开鲁县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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