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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卫医送告〔2026〕1号 开鲁县义和塔拉镇太平庄村刘辉卫生室负责人刘辉: 本机关在办理“开鲁县义和塔拉镇太平庄村刘辉卫生室负责人刘辉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情况下,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为本村患者徐海军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在执业活动中未履行遵守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的义务,为患者徐海军输液后未全程看护、静脉输液更换药品时未亲自为患者徐海军进行冲管案”过程中于2026年5月28日依法作出三份行政执法文书: 1.《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卫医罚〔2026〕3号); 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开卫健责改〔2026〕6号); 3.《信用修复告知书》(开卫信用告〔2026〕6号)。 办案期间,本机关先后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话联系等法定送达方式,因你下落不明/登记地址无人、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前述文书均无法送达。 本机关已依法于2026年4月15日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进行公告送达,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无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现对上述2026年5月28日依法作出的三份行政执法文书一并公告送达。 公告满三十日视为送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用修复要求详见执法文书原文。文书送达后,请你严格履行下述法定义务: 1.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你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开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2. 请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完成全部整改,逾期未整改将依法加重处理。 3.《信用修复告知书》已载明本次处罚公示期限、信用修复条件、办理渠道与所需材料,请你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修复。 你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取全套纸质文书,逾期未领取不影响公告送达效力。 联系地址: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5-6211101;0475-6212449;13347053116。 特此公告。 附件: 【2026】开鲁疾控开卫医送告公告〔2026〕1号送达全套文书.pdf
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6月25日 |